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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中心会员的权益,中心会员享有一定权利:
1、遇到如下情况,中心会员有权向中心申诉:无故延长工作时间,提出与工作无关的无理要求,无故拖发劳动报酬,对成员进行侮辱,无故单方面毁约等。
2、家教教员有权得知学生的学习状况,有权了解学生的水平。
3、家教教员有权按学生的实际水平规定学习进度,指定学习计划。
4、合同一旦签订,用人单位应确保教员的人身安全(如乘车等)。
此外,成员上岗后应尽的义务有:
5、教员在上课前应认真备课,不得有知识模糊的现象出现。
6、教员对学生要热情,学生有困难、问题应积极帮助解决。
7、教员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侮辱、体罚,说话要得体。
8、教员上课着装要大方得体,不得浓妆艳抹,要做到“为人师表”。
9、教员上课要保质保量,不得提前下课,不得与学生攀谈。
10、教员必须带证上岗。不得私自换岗、漏岗。若实有事必须提前与学生家长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