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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中心管理条例

1、岗前培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让会员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有更深地了解,并学会如何保护个人的权益。

2、岗前培训将分为三方面内容:a.专业知识培训;b.自我保护;c.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的关系,避免发生纠纷。

3、由中心负责请老师对会员进行专业培训或请优秀教员传授教学经验。初步定为每月培训一次。

4、会员培训合格将由中心颁发“上岗证”可持证正式上岗。

七、关于对上岗成员的监督及信息反馈的整理

1、为树立及维护外国语学院的形象、保障中心的信誉、促进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中心将对上岗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收集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

2、《信息反馈表》由用人单位填写并密封返回中心,教员等无权查看。

3、《信息反馈表》将由中心统一进行整理,整理结果将作为“评优”的依据。

4、所有上岗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让用人单位涂改《信息反馈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对会员的工作调查为不定期进行。

6、会员不得与用人单位私自达成协议,欺骗中心。一旦发现将予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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