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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须知

为保证现场招聘活动顺利进行,敬请注意以下进场招聘须知事项:

1.  凡在人才市场内招聘的单位均须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经资格审核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进场招聘;

2.  为遵守诚信原则,招聘单位不得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不得拒收与已发布招聘信息适应的应聘人员的求职资料;

3.  用人单位办理现场招聘预订手续后,进场招聘的日期不能随意更改(因为您的招聘信息已经通过人才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者,请务必在每周四上午11时前办理更改手续;

4.  招聘单位应树立诚信、守约意识,按时参加招聘会,对在招聘会上午9:30以后未进场的招聘单位,本市场将视其自行放弃当日招聘,招聘单位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将在电脑记录诚信损害污点一次,如诚信损害污点记录达到二次者,本市场将不接受其预定展位(需先付费)。

5.     远程传真或电子邮件订位的单位,事业单位须传有效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初次办理)和当地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批文、企业单位须传真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初次办理),招聘文稿,在双方电话与传真确认后,于进场招聘当天上午8时30分前交款;

6.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请于上午8时30分前进入会场,到达指定展位做好招聘准备工作;人才市场为每个招聘单位提供一张桌子、二把椅子,请勿擅自挪用他人桌椅及移动已布置好的展位。招聘时间:8:00─15:00;

7.     为维护求职人员的个人权益及信息安全,用人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与使用求职者个人资料及科研成果资料,不得随意将求职者联系电话、住址等转告他人;

8.     请勿使用图钉、胶水和双面胶等粘贴物;

9.     招聘单位须在指定的展位开展工作,不得在展位外发放任何宣传资料;

10.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要爱护场馆设施,服从大会统一管理,严禁在会场内吸烟,自觉维护会场安全及公共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