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 组织机构 | 教育教学 | 就业指导 | 校园文化 | 国际交流 | 职业与技能培训 | | 网站首页 |
12、对于参加家政服务及其他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应按时上岗,不得损坏或偷窃用人单位的物品,不得索要或收取应得报酬之外的金钱或物品。
九、有关收费标准
(一)、家教
家教对象
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
小学生
每人次10元
初一、二学生
每人次15元
初三、高一、高二学生
每人次20元
高三学生
每人次25元
陪读
周末
根据工资的多少视情况收取
寒、暑假
(二)、零工(包括乐购计时工,各大公司的促销员,校园代理……)
1、非本院系的学生:每人次收取工资的10%;
2、本院系的学生:(1)非特困生、贫困生:每人次收取工资的10%;
(2)特困生、贫困生:每人次收取工资的7%;
(三)、其他工作
1、外国语学院语言培训中心
(1)、装订员:每人次收取工资的10%——此工作仅限于提供给本院系特困生;
(2)、雅思引导员:每人次收取工资的10%——此工作仅限于提供给中心礼仪队成员;
2、语言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