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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中心管理条例

6小时。

12、对于参加家政服务及其他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应按时上岗,不得损坏或偷窃用人单位的物品,不得索要或收取应得报酬之外的金钱或物品。

九、有关收费标准

(一)、家教

家教对象
 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
 
小学生
 每人次10元
 
初一、二学生
 每人次15元
 
初三、高一、高二学生
 每人次20元
 
高三学生
 每人次25元
 
陪读
 周末
 根据工资的多少视情况收取
 
寒、暑假
 

(二)、零工(包括乐购计时工,各大公司的促销员,校园代理……)

1、非本院系的学生:每人次收取工资的10%;

2、本院系的学生:(1)非特困生、贫困生:每人次收取工资的10%;

(2)特困生、贫困生:每人次收取工资的7%;

(三)、其他工作

1、外国语学院语言培训中心

(1)、装订员:每人次收取工资的10%——此工作仅限于提供给本院系特困生;

(2)、雅思引导员:每人次收取工资的10%——此工作仅限于提供给中心礼仪队成员;

2、语言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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