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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践教学安排。
实践教学环节应说明实践教学目的、要求、作业与课时分配等相关内容。单独开设实践环节性课程,要单独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三、制订修订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教学大纲由教务处制定编写意见,统一格式。
(二)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由各系具体负责,分专业组织编制。
(三)各教研室要组织课程组全体教师共同制订教学大纲。要认真开展研讨,充分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发扬学术民主,学习兄弟院校的经验,力求制订的教学大纲科学、规范、适用。
(四)各系要成立教学大纲编写审定小组,负责审定各专业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审定后,连同教学计划,按专业装订成一册。
(五)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六)每编写一份大纲,酬金50元,包括编写、审核,酬金由各系自行分配。
四、时间安排与格式要求
(一)本科4个专业第一学年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于2008年7月30日前编写完成。
(二)格式:教学大纲的打印统一在word下编排。纸型为A4,左边距3.3cm,右边距3.0cm,上下边距2.45cm。字体、字号等按附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