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 组织机构 | 教育教学 | 就业指导 | 校园文化 | 国际交流 | 职业与技能培训 | 网站首页 

首页 >> 远东国际 >> 组织机构 >> 院系设置 >> 法学院 >> 正文

法学院简介

        上海远东国际专修学院法学院前身为上海远东国际专修学院法律系,始建于1993年,2000年更名为法学院。学院自1993年至今已毕业学生三千余人,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的骨干,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卓越贡献。

       经过二十余年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上海远东国际专修学院重点学院之一,办学规模不断壮大,办学效益日益提高,教学质量持续上升。法学院在历任院长(系主任)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精神,以人为本,促进和谐,践行科学发展观之主旨,经过全体师生的不断努力,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胸怀法治、人才强院、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在办学理念、 人才培养、 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学术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风格。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有序的教师队伍,其中有一批学术功底扎实的青年学者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公开发表的论文与学术专著共计六十余篇(部).法学专业图书资料馆藏全面丰富,对外交流与合作活跃。法学院因此已成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平台以及法治天下和学问古今的窗口。

      法学院现设三个专业和一个法学研究生班,即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律传媒专业和法学研究生班(刑事法学研究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