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法学专业的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法学专业教研室主任1人。
一、基本条件 须从事法学专业教学5年以上,具有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诉讼法、国际经济法专业优先。 二、有关待遇 按我院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执行。(可在我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中查询) 三、报名时间 自招聘启示公布之日起到2007年11月30日。 四、报名方式 可现场报名,地点: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10房间);也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上海远东国际专修学院求职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