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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方式帮助就业□重大项目实施给予适当倾斜□共同做好专项就业帮扶□做好困难生离校前后的衔接

“一对一”方式帮助就业□重大项目实施给予适当倾斜□共同做好专项就业帮扶□做好困难生离校前后的衔接

  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当前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四项工作举措,力促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

  这四项举措包括:一是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帮助高校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抓紧在毕业生离校前的关键阶段,对高校困难毕业生摸清底数,通过“一对一”帮扶、专人辅导、岗位推荐等方式,重点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工作。

  二是在重大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对高校困难毕业生给予适当倾斜。各级教育部门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中,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困难毕业生,要落实好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以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有关工作,并将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列为优先推荐对象,予以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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